新闻中心
news
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原创文章

采购项目名称:赤壁市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涉及的石料项目法律服务

采购编号:ZMHB00CG20240027

一、项目概况

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赤壁市矿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6月2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赤壁市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涉及的石料,成交价款为人民币1.681亿元。期间,支付了湖北圣典拍卖有限公司400万拍卖佣金。后因道路、汛期、疫情、设计变更、市场等多方面的原因,该项目一度停滞。2023 年 10 月 23 日,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赤壁市矿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赤壁市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涉及石料拍卖移交合同》( 以下简称“拍卖移交合同”)及《凤凰山片区陶瓷厂土石方堆场使用协议书》。在《拍卖移交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根本性的分歧,且无法协商一致,致使合同不具备继续履行的基础条件,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向赤壁市矿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致函,要求解除合同。次日,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向赤壁市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将赤壁市矿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列为被告,湖北圣典拍卖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确认《拍卖成交确认书》终止,解除《拍卖移交合同》。赤壁市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8月8日立案。

(一)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提供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涉及的专项咨询服务,直至项目结算完毕或其他形式的项目终结;代理与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相关的诉讼案件生效判决,具体包括本诉、反诉、一审、二审和执行等所有过程。

(二)工作要求

1.提供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和风险提示等。

2.代理与赤壁凤凰山非煤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石料处置项目相关的诉讼案件生效判决,具体包括本诉、反诉、一审、二审和执行等所有过程。

(三)服务地点

湖北省赤壁市。

(四)资金来源

非财政资金。

(五)采购方式

比选采购。

二、资格要求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且在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2024年度律师事务所库内。

2.指派的律师为专职律师,熟悉各类法律法规,常驻湖北省,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组织或机关调查、审查。

3. 组成三人以上的律师团队,擅长经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4.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律所简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律师服务团队成员构成及相应的基本情况表;所在律师事务所注册不在鄂的,需提供指派律师常驻鄂证明材料;指派律师专业证明材料;指派的律师诉讼类业绩证明材料;指派的律师获得表彰的证明材料;诉讼应对思路方案及报价函)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模糊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其为该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并注明税率,采购单位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50号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1009室。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50号

联 系 人:刘鑫(业务联系人)18571778808;耿聪(投标联系人)15802770658

 

2024年8月23日

上一篇:采购公告

下一篇: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