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潜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矿山投资开发和贸易为主导的综合性企业,下辖控股公司和子公司10个,驻外办事处15个,在云南、安徽、陕西、湖北等地投资矿山19座,矿权30多个。与国内20多家大型钢铁企业以及华中地区10多家水泥厂、电厂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与东南亚、非洲的10多个国家政府建立了良好关系。
协议约定,双方以煤炭、金、铜、铁为主要矿种,兼顾国家短缺和急需的其它矿种,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在资源项目选择、矿权获取、矿产的勘查开发、矿山开采中的技术服务、矿权的运作等方面建立长期的、形式多样的合作关系。湖北潜龙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寻找国内外有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并进行前期的接洽、谈判、评估工作。湖北局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在固体矿产勘查、固体矿产钻探施工、地形测绘、地质测量、水工环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与遥感地质勘查、地质勘查工程监理、矿山地质环境危险性评估等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同时在矿业权申报、获取及开发、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合作深入。
为保证合作有效开展,双方同意,合作可以以项目、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开展,根据需要可成立股份公司共同经营管理。同时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包括高层沟通、工作联络机制等。
我局局长徐小连、湖北潜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丙银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湖北局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江振寅、勘查院院长彭国勤及局相关部门负责人、湖北潜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级高管及法律顾问参加了签字仪式。
(詹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