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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发布时间:2010-04-30 来源:煤炭地质总局

422下午,我局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约定,为建立湖北省煤炭供应长效机制,本着立足本省、面向全国,以获取煤炭战略资源的目的及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长期战略性合作关系。


由于湖北省煤炭资源比较贫乏,全省每年对煤炭的需求约9000万吨,但本省产量不到1000万吨,需要大量从外省输入煤炭资源。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能源供应不足问题越来越成为湖北省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在此情况下,湖北省积极谋求在外省(区)建立煤炭供应基地,近日已与内蒙古自治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是湖北省政府为建立全省煤炭供应长效机制,强化省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职能,保障本省能源安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模式组建的煤炭供应公共服务平台。作为湖北省组煤保电、确保煤炭稳定供应的重要企业,在开拓外省区煤炭资源方面负有重要职责。我局是一支具有几十年历史的专业煤炭地质勘查队伍,在煤炭地质勘查领域拥有较为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双方在各自行业、领域具有独特的优势,为支持湖北省政府建立全省煤炭供应长效机制,建立省外煤炭资源基地,双方经一个星期商谈,迅速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我局将作为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长期顾问机构,在煤炭资源勘查、地质资料获取、资源选择等方面为后者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合作开展湖北省内煤炭资源的勘查,推动省内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在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省外煤炭资源开发、投资过程中,我局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的调研和论证,提供技术和信息方面的支持与保障。双方在已掌控的煤炭资源项目中,可进行资本层面合作,同时开展煤炭购销合作。


    双方进一步约定,建立高层沟通机制、信息交流机制和衔接 落实制度,以保证协议的履行。


    我局局长徐小连,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曙光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我局党委书记刘占库、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江振寅,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梁春玲、副总经理彭慧红、金平等参加了签字仪式。


图为局长徐小连与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贾曙光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詹国高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