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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勘查院驻乌办及时组织职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勘查院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14121日实施后,我局勘查院驻乌鲁木齐办事处及时组织全体人员通过新旧安全法逐条进行了对比学习,并结合地质行业情况,明确各个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标准及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

  为检验学习效果,办事处结合实际工作自拟题目对处里全体人员进行试卷测试,并将成绩记录在案。考试不合格者,责令进行重新学习,并通报批评,促使办事处各级管理及技术人员对新安全法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对新安全法的学习,大家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并表示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继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要求,强化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要求,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