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金峡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建设中,高度重视施工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通过明晰责任、强化监督及市场化激励措施,实现了安全文明施工。
一是通过合同约定双方责任,明晰责任边界。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没有直接规定业主方(开发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但是在具体工程建设中,金峡房地产公司作为发包方与总承包人、直接发包专业工程的承包人均签订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边界,作为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并且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避免与出现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实施市场化激励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在合同中对安全文明施工约定经济奖惩与工程款支付条款,明确安全奖罚规定和安全施工保证金的提取。如果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并取得荣誉证书,给予经济奖励;反之,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则予以经济处罚,促进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公司开发建设的2个项目分别被评为湖北省宜昌市和枝江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并受到表彰。
三是强化安全现场监督,落实施工方责任履行。严格审查承包方工程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人员的落实情况;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身份证及“上岗证”;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施工人员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现场安全工器具、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的配备情况及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坚持参加工程监理例会,全程关注现场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