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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来源:原创文章

采购项目名称: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审计服务

采购编号:ZMHB00CG20240017

一、项目概况

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拟对中煤湖北地质勘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本部(以下简称“基础公司本部”)、湖北煤炭地质一二五队(以下简称“125队”)、湖北煤炭地质一八二队(以下简称“182队”)进行内部控制评价审计,现已具备公开比选采购条件,项目资金已经落实。

(一)工作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以投资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行政事务管理、印章管理等工作为重点关注内容,对上述三家单位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审计。

(二)工作要求

于2024年8月31日前对上述三家单位出具规范的内部控制监督评价报告。

(三)服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

(四)资金来源

非财政资金。

二、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依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分支机构,具有合法的《机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较好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无虚假业绩及业绩造假等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2.投标人应为当前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审计机构备选库内机构;投标人承诺不将所中标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准确,招标方于任何时间发现投标人所提供资料不能满足相关要求的,均有权废弃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报价函、工作人员安排、工作人员主要业绩、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主要审计人员资格证书)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内容模糊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其为该项目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交通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并注明税率,采购单位将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8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50号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1009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四、评标方式

采购单位选择报价最低的三家单位进行磋商性谈判,并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湖北地质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科园二路50号

联 系 人:郭松民(业务联系人)15072061061;耿聪(投标联系人)15802770658

 

附件-报价函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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