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加强三项法律审核工作,同时要落实好合同备案、合同台账登记制度;二是法务人员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将法务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有机结合;三是在法务工作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合规理念,对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四是法务部门要及时介入并配合好业务部门做好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五是加大纠纷案件处置力度,合理利用和借助外聘律师等外部法律力量;六是提高工作规范性,注重书面证据的收集与保留。
副局长、总法律顾问方文利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分管领导、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20余人参加会议。